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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治士”样板值得参考

已有 250 次阅读  2017-03-08 09:54


   土壤是筑牢健康人居环境的首要基础,其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生态安全和百姓民生福祉,需要全社会给予关注。近日颁布的《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视污染地块再开发全过程环境监管,明确细化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责任。至此,广东落实国家治气、治水、治土三大行动计划的“施工图”齐聚完成。
   《方案》提出2018年、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等4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省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方案》共提出10项任务、38项具体措施,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便于贯彻落实。
1、目标明确
与国家“土十条”明确了3个阶段的目标相比,广东《方案》增加了2018年的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省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
2、打好基础,监测建网,家底见数,定期调查“治土”先要摸清土壤环境现状,才能有的放矢。对此,《方案》把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放在第一条,并要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具体来说,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此前,农业、环保等部门也对土壤污染状况做过调查,但当时调查时密度偏低、技术指标不统一。对此,《方案》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2019年底前,韶关及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其他地区于2020年底前完成。《方案》不仅对土壤调查的内容做了规定,还建立了定期调查制度,要求对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每10年开展一次调查。
3、突出重点:有色金属矿采选等12大行业作为监管重点
   由于不同地区的土壤、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地方《方案》的编制要因地制宜,体现区域特色。例如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方面,《方案》结合广东实际,确定了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12大行业重点监管行业。《方案》对这些重点监管行业从土壤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都做了从严要求。
   在区域目标和任务设定上,也体现了区域差异化要求,如《方案》针对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集中、土壤污染突出的问题,提出了在韶关仁化、曲江等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域,实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土壤修复技术研发评估与工程示范基地,通过省、市共建先行区创新土壤污染防治机制。针对珠三角地区工业发达、污染地块密集等特点,提出了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部分城市开展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率先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和公用设施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
4、先行试点:多元试点打造“治土”广东样板
   广东将通过多元化试点示范,打造土壤污染防治广东样板。按照国家‘土十条’要求,韶关市要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对此,《方案》针对先行区方案编制、涉重金属环境整治以及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逐步改善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
    同时,将启动建设粤北韶关土壤环境污染示范基地,开展修复技术研发、评估验证与工程示范,摸索形成成熟的修复技术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治理推广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土壤修复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此外,为了推动各地更好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和佛山市顺德区要开展1项以上工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2017年底前,广州、中山、佛山、汕头市、清远市以及韶关市等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各开展1项以上受污染耕地试点示范工程,探索建立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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